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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会宗旨 

1.        商会是由捷克和其他其国家的个人及法人机构组成。

2.        商会的宗旨是促进和推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捷克共和国两国间的商贸往来,为保障在捷克的中国企业和在中国的捷克企业的利益服务。

3.        商会在捷克和中国重要合作框架下,与双方政府以及机构保持密切合作。

4.        商会不参与任何政治活动。

 

商会经营项目 

1.        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关于市场的专业调查和评论。

2.        为两国间商业机构建立联系的中介,维持和发展双边的关系。

3.        为两国间相关的商业机构提供联系和沟通的平台。

4.        维护捷中两国的企业在对方国家内商业行为的权益。

5.        收集和提供有关捷克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市场信息,以及各种有关市场和政局发展的刊物(年鉴,年终报告,通知或其它刊物)。

6.        组织和举办各类活动,如新闻发布会,咨询研讨会,专题研讨会和论坛,在不违反商会章程的前提下,商会也可参加此类活动。

7.        核实两国内部的销售,采购和投资机遇。

8.        为两国间的商人及企业在发生纠纷时提供服务。

9.        为产于捷克和中国的产品提供质量评估,其中包括颁发各类质量合格证书。

10.    提高中国厂商在捷克市场上的名誉,为其产品提供销售服务,同时也为捷克厂商在中国市场上提供相同的服务。

11.    为中国和捷克商家提供帮助和咨询服务,帮助各方开发市场,其中也包括为商家创建合适的客户数据库。

12.    建设和发展商会图书馆,图书馆将收集各类有关捷中两国关系及经贸往来的各类数据。

13.    开发能促进捷中双边贸易的信息科技技术,包括改善商会在国际互联网上的网站工作。

14.    经营其它法律允许的项目,为了达到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商会目标。

15.    在中国和捷克两地组织访问团或参加各类展览会。